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判決書怎么寫?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判決書范文一覽
2023-05-12 13:09:30 來源:名律網
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判決書怎么寫?
法院判決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案件基本情況
案號
當事人姓名、住所、職業、身份證號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訴訟請求和答辯意見的概述
訴訟請求和答辯意見的主要事實和證據
二、爭議焦點
爭議的事實和證據
雙方的主張和理由
法院對爭議焦點的認定和分析
三、判決結果
對被告的責任認定
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支持的判決
對被告的反訴請求是否支持的判決
對雙方的訴訟請求是否支持的判決
四、裁判理由
對案件的事實和證據的認定
對法律規定的解釋和適用
對判決結果的理由和依據
五、訴訟費用
訴訟費用的承擔方式
訴訟費用的具體數額
六、判決的生效和執行
判決的生效時間
判決的執行方式和期限
七、審判員簽名和日期
以上是一份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判決書的基本內容,具體內容應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判決書范文一覽
(202X)吉0XXX民初XXXX號
原告:江XX,男,漢族,1979年3月6日出生,農民,現住吉林省松原市寧江區。
被告:郝XX,男,1984年10月25日出生,漢族,司機,現住吉林省扶余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艷,吉林信維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江XX與被告郝XX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3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江XX、被告郝XX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李艷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江XX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判令郝XX立即給付拖欠的中沙款4480元、人工費11200元,合計15680元及利息。事實和理由:2015年6月份,郝XX在扶余市永平鄉建磚瓦房,江XX幫助購買建筑材料和找人干活,其中購買中沙兩車,共計64立方米,每立方米70元,合計價款4480元。另外,還找人建房發生人工費包括砌磚3200元、抹灰3800元、粘貼地板磚4200元,合計人工費11200元,以上總計15680元,均由原告墊付。但是,郝XX遲遲沒有給付江XX,經多次催要未果,故訴至法院。
郝XX辯稱,對江XX陳述的事實和理由有異議,建房中沙是自己在別人處要來的,人工是江XX幫忙找來幫工的,是免費的,從未委托江XX去購買中沙。不同意給付15680元及利息。
本院經審理認定事實如下:江XX提供三位證人盧某、劉某和陳某出庭作證,預證實江XX在2015年郝XX建房時幫忙購買中沙和找人工,合計墊付15680元的事實。盧某證實,與江XX是朋友關系,不認識郝XX,幾年前江XX向他買沙子,具體哪年不記得了,只記得70元一立,具體錢數也不記得,盧某是讓司機送去和將錢捎回的。劉某證實,江XX是他表侄子,不認識郝XX,4、5年前江XX找他給找些人工給他連橋蓋房子,他連橋叫啥不知道,干活時候我不在現場,江XX給瓦工3200元工錢。陳某證實,與江XX是干工程認識的,認識挺久的,與郝XX在郝XX家蓋房子時見過,當時江XX讓我找幾個人給他連橋蓋房子,打電話讓我找幾個人去抹灰、粘瓷磚,江XX一共給8000元左右工錢,具體數額記不清了。
通過雙方當事人對證人證言的質證以及庭審查明,能夠認定的事實是,2015年夏天,郝XX家建房屋,抹灰、粘瓷磚等人工活是江XX給找人干的,并且江XX付了工人工錢。
本院認為,本案爭議焦點是江XX與郝XX之間是否存在農村建房施工合同關系,以及如果存在合同關系,郝XX尚欠江XX多少墊付的錢。江XX陳述,建房時他與郝XX已經不是連橋關系,當時與妻子已經離婚,郝XX和他說如果幫他把房子蓋起來,他就幫我把媳婦接回來,如果接不回來就給墊付的工人工錢,結果媳婦沒接回,工錢也沒給。經查明,江XX與郝XX關于建房人工錢并沒有明確約定,事后江XX也沒有與郝XX對賬,進一步確定墊付的錢數,江XX提供的三位證人不能證實具體錢數,更不能證實他與郝XX之間的墊付關系,綜上所述,江XX證據不足,江XX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江XX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96元,由江XX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孫x 娟
二〇二X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 范X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