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需要公證嗎?公證與否不是遺囑有效的條件嗎?-全球聚看點
2023-06-15 09:14:47 來源:法制網
一、
自己寫的遺囑有效么
自己寫的遺囑有效。
自書遺囑符合下列條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1.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即完全真實的表達本人的意思,又不易為他人偽造、篡改。
2.遺囑人應親筆簽名。
3.遺囑人必須注明年、月、日。
4.自書遺囑允許遺囑人涂改、增刪、訂正。如須涂改、增刪、訂正,應在改動處注明改動的字數、改動的時間并另行簽名。如屬實質性修改,應在遺囑內容之后專段說明修改之處。
二、
遺囑應具備的內容
遺囑應該包含的內容有:
1.遺囑人的基本信息,有見證人的還需要有見證人的基本信息;
2.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
3.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4.對財產及其它事務的處理意見;
5.遺囑的份數、保留以及是否有執行人執行等;
6.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三、
立遺囑需要公證嗎
遺囑并不是一定需要公證,因為公證與否不是遺囑有效的條件,只要遺囑定立的方式和內容符合法律的規定,遺囑就是有效的,在繼承開始后,按照遺囑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