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一定要法院的判決嗎?盜竊罪案要不要請律師協助?
2023-05-17 15:19:21 來源:法制法律網
盜竊罪一定要法院的判決嗎?
在辦理案件的時候,各個司法機關的職權都是不一樣。例如,公安機關主要負責案件的偵查、拘留等。而檢察院則負責批準逮捕、提出公訴。最后則由法院來進行審判。也就是說,確認嫌疑人有沒有真正違反盜竊罪的,是要在法院的判決后才可以確定的。因此,盜竊罪是一定要法院判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盜竊罪】: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罪案要不要請律師協助?
如果行為人實施了盜竊,但情節程度還達不到的,那么一般會被公安機關進行治安處罰,在這種情況下,請律師的話效果并不會顯著。但如果構成盜竊罪,就會變成刑事訴訟,請律師可以更好的保障行為人的利益。因此,盜竊罪案要不要請律師協助,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盜竊罪】: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盜竊罪】: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