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權人的權利包括什么內容?質押權人有處分權嗎?
2023-05-09 09:46:37 來源:劇情啦
一、
質押權人是什么意思
質押權人的意思是指占有財產,并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人。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可以經出質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質物為第三人設定質權以擔保自己的債務。但應當在原質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之內,超過的部分不具有優先受償的效力。轉質權的效力優于原質權。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為擔保自己的債務,在其所占有的質物上為第三人設定質權的無效。質權人對因轉質而發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二、
質押權人的權利
質權人的權利包括以下內容:
1.質權人可以占有、留置質押物。
2.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可以繼續留置質物,并以質物的全部行使權利。
3.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的孳息。
4.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
三、
質押權人有處分權嗎
質押權人依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是沒有處分權的。找法網提醒您,未經出質人的同意,質押權人不得隨便處分質押的財產;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質押權人對抵押物只有抵押權,沒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