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擔保責任的概念是什么?產品瑕疵擔保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2023-05-09 10:23:30 來源:愛美麗
一、
瑕疵擔保責任的概念
瑕疵擔保責任的概念是在交易活動中當事人一方移轉財產(或權利)給另一方時,應擔保該財產(或權利)無瑕疵,若移轉的財產(或權利)有瑕疵,則應向對方當事人承擔相當的責任。一般為有償合同的當事人(如出賣人、出租人、承攬人、寄存人等)承擔的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一種法定責任,而非由當事人約定;但一般為非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可以特別的約定免除或限制法定擔保責任,也可以特別的約定加重法定擔保責任,但如債務人明知有瑕疵而故意不告知對方,并為免除責任的約定,則其約定應當無效。
二、
產品瑕疵擔保責任的構成條件
產品瑕疵擔保責任的構成要件有:
1.當事人之間應有合法的合同關系。產品瑕疵擔保責任是一種合同責任,因此,應該以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為基礎,如果當事人之間沒有合同關系,則不能請求銷售者承擔產品的瑕疵擔保責任。在實際生活中,許多合同都可能產生產品的瑕疵擔保責任,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贈與合同、借用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等。
2.不適當履行合同。即履行標的物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即產品存在瑕疵。這是產品瑕疵擔保責任產生的實質性條件。
3.行為人有過錯,包括故意或過失。
三、
產品瑕疵擔保責任的責任規定
找法網提醒您,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產品瑕疵擔保責任的責任規定有: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
2.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3.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在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