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房產糾紛 > 二手房 >

保險合同猶豫期也包含節假日嗎?保險合同訂立的書面形式您了解嗎?

2023-05-09 16:14:30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保險合同猶豫期含節假日嗎

保險合同猶豫期包含節假日。

根據《保險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當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第五十四條規定,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手續費,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責任開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當將已收取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后,退還投保人。

二、訂立保險合同應具備哪些主要條款?

根據保險合同的特殊情況,在簽訂保險合同中應明確以下條款:

(一)保險標的

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財產的名稱。標的必須是投保人所有或經營管理或者與保險有利害關系的財產

(二)座落地點

座落地點是指被保險財產所在地點。被保險的財產有固定地點的,應在合同中寫明,被保險的財產屬于運輸工具(如汽車、船舶等)的,應在合同中寫明車、船起止地點或??康攸c。

(三)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是指在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支付賠償責任的最高限額。一般由投保人根據投保財產的實際價值或實際利益的全部或一部分提出,但最高不得超過實際的價值或利益。

(四)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是指導致保險人承擔責任的事故或風險范圍,一般指偶然發生或不可預知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

(五)除外責任

三、保險合同訂立的書面形式有哪些

保險合同訂立的書面形式有投保單、暫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批單、其他書面形式。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三條 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采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七條 訂立保險合同,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 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 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

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 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 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 款不產生效力。

標簽: 保險合同訂立的書面形式 保險合同猶豫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的內容是什么?訴訟費計算標準是怎么樣的呢?
合同仲裁適用范圍要遵循哪些原則?行政爭議不能仲裁嗎?
贈與合同可以采用什么形式 贈與合同的基本內容?
擔保人可以委托別人簽字嗎?擔保人可以追償其他擔保人嗎?
故意傷害罪的認定問題有哪些?故意傷害(致死)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區別的關鍵是什么?
注銷公司的具體流程是什么?公司注銷費用有哪些?公司注銷需要多久時間能辦下來?
合同轉讓類型劃分標準是什么?合同轉讓有哪些類型?
認定醫療事故的法定要件有哪些?醫療事故要多久上報?
法律顧問是干什么的?法律顧問需要考什么證?
商貿公司怎么注冊流程?商貿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怎樣的?
知識糾紛
1 高速超速20%以上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超速事故責任認定怎么劃分?
2 犯罪嫌疑人提供假口供的后果有哪些?提供假口供后可以提出來重做嗎?
3 超速駕駛證被吊銷后多久可以重新申請?限號是攝像頭拍還是交警抓?
4 瑕疵擔保責任的概念是什么?產品瑕疵擔保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5 票據保證人的時效抗辯權指的是什么?票據保證人的責任及性質是如何規定的?
6 擔保合同的效力對于合同雙方有所不同嗎?擔保合同的內容是什么?
7 在辭職后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8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怎么寫?提交仲裁申訴書要注意什么?
公司法
飛機延誤不理賠的情形都有哪些?飛機延誤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原告在訴訟中陳述的事實被告承認的還舉證嗎?勞動爭議法律援助有用嗎?
減少涉稅犯罪的措施有哪些?涉稅犯罪指的是什么?
擔保人一般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有財產擔保的債權是什么?
勞動仲裁有多大的成功率?勞動仲裁依照什么原則進行?
辦理收養登記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什么條件?孤兒院領養孩子必須要結婚嗎?
合同糾紛的管轄權怎么確定?民事訴訟專屬管轄的案件有哪些?
抵押權屬約定擔保物權而非法定擔保物權嗎?財產抵押權人的破產分配順序了解嗎?
保外就醫的條件是什么?保外就醫費用誰承擔?
不正當競爭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反不正當競爭法對不當競爭要件有什么規定?
合同法
天津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怎樣?居住證辦理的流程有哪些?

2023-05-09

航空公司拒絕賠償怎么辦?各類“航空延誤險”對于如何界定延誤?

2023-05-09

什么是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構成合同轉讓的必要條件有哪些?

2023-05-09

舉證期限時限有哪些規定?如何確定仲裁期間舉證期限?

2023-05-09

異地人員自己如何繳納社保?如何自己繳納社保?

2023-05-09

復婚需要什么手續?復婚證一天能辦下來嗎?

2023-05-09

勞動糾紛
天津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怎樣?居住證辦理的流程有哪些?
航空公司拒絕賠償怎么辦?各類“航空延誤險”對于如何界定延誤?
什么是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構成合同轉讓的必要條件有哪些?
舉證期限時限有哪些規定?如何確定仲裁期間舉證期限?
異地人員自己如何繳納社保?如何自己繳納社保?
復婚需要什么手續?復婚證一天能辦下來嗎?

法律解答網版權所有 2005-2022 備案號:京ICP備2022016840號-61  聯系郵箱:920 891 2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