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案件當事人需提交的證據有哪些?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應當適用法定繼承嗎?
2023-04-26 13:33:09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適用法定繼承的情況
法定繼承也稱無遺囑繼承,是指依據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范圍、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將遺產分配給合法的繼承人,在日常生活中具有下列幾種情況的,應當適用法定繼承:
(1)被繼承人生前未立有遺囑;
(2)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3)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4)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
(5)遺囑無效或遺囑部分無效所涉及的遺產;
(6)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二、法定繼承案件當事人需提交的證據
1、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2、遺產的范圍和數額(遺產應包括動產、不動產),另外應注明被繼承人在外地是否有遺產,被繼承人生前的債權、債務情況,繼承開始后遺產由誰占有、使用、收益和保管。
3、不動產中房屋打分、估價,不動產、動產中需鑒定及估價的要有鑒定估價書。
4、提供所有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所地點,不得遺漏。
5、當事人還需提供下列證據:
(1)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生前是否形成撫養關系(包括提供金錢、物質和勞務情況、親疏情況、繼承人是否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
(2)認為其他繼承人具有喪失繼承權的情形的,應以下列情況提供相應的證據:繼承人中有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偽造、篡改或銷毀遺囑的。
(3)繼承人中如有放棄繼承權的,當事人應提供棄權的時間和原因及棄權聲明書;棄權人如有反悔,應注明反悔的時間和理由。
6、需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的,提交授權委托書。
下一篇:
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