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一般多長時間結案?對游行拘留處罰不服的案件怎么辦?
2023-05-31 16:28:51 來源:法制網
一、
行政訴訟的復議前置有哪些
行政訴訟的復議前置有:
1.行政權屬糾紛裁決案件。
2.海關納稅爭議案件。
3.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前置。
4.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
5.價格違法處罰。
6.對游行拘留處罰不服的案件。
二、
行政復議流程
行政復議的流程大概分為申請、受理、審理、決定四個步驟:
1.申請。
(1)時效。當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2)條件。申請人是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相對人;屬于依法可申請行政復議的范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受理。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3.審理。
4.決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期限,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三、
行政訴訟一般多長時間結案
行政訴訟如果采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六個月內出結果,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開始計算;但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延長審理期限;如果采用簡易程序的,則四十五日內會出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