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訴訟賠償金是否繳納增值稅?價外費用指的是哪些?
2023-04-27 09:19:20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侵權賠償款可以稅前扣除嗎
侵權賠償款可以稅前扣除,但是需要有合同、賠償協議及情況說明、付款轉賬回單、對方出具的收據作為留存備查資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二、侵權訴訟賠償金是否繳納增值稅
侵權訴訟賠償款要繳納增值稅。《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1.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3.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三、取得侵權賠償是否交稅
根據情況而定,有的侵權賠償不需要納稅,而有的需要納稅。法律快車提醒,如果是國家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賠償請求人取得的賠償金不予征稅。因此,對當事人取得的國家賠償金,法律規定不用繳納任何稅款,如果是民事賠償,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當事人因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而取得的損失賠償,應按營業稅的規定計算征收營業稅,并依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