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期延誤賠償金的基本原則是什么?工期延誤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2023-05-05 11:00:46 來源:法制法律網
工程工期延誤罰金有哪些規定?
工程工期延誤賠償金的基本原則為,若賠償金額代表了在合同簽署之時因工程項目不能在合同的最后期限之前完成,而造成業主損失的合理預測,此時的賠償金額是可以強制執行的。時間一般都是工程施工的基本要素,若承包商沒能在約定的時間里完成項目,會造成工期延誤,這時根據此前約定的合同將產生相應的處罰。
一.根據工期延誤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計算,LD=0.15C/T。(LD,每個工作日的違約賠償金;C,原始合同規定的總金額;T,原始合同規定的項目完工時間。)不過這種計算方式是根據工程項目的總成本來計算的,不按照業主實際遭受的逾期損失金額計算。
二.若合同中并未對工期延誤賠償金數額有明確約定,建議找專業的注冊造價工程師,讓其代為計算。進度、質量、造價之間可進行轉換計算。
工程工期延誤處罰是雙方當事人事前通過協商決定的,具體的處罰根據合同約定進行,以及查詢具體的違約條款。
工程工期延誤賠償金屬于工期延誤的一種處罰方式,我國法律規定,若賠償金額過高,法院可自行決定往下減裁。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八百零二條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承包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百零三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第八百零四條 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