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和按份責任是什么意思?連帶責任和按份責任如何確定?
2023-05-29 08:59:36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按份責任和連帶責任區別
按份責任和連帶責任區別表現在以下方面:
1.責任產生的要求不同
按份責任對產生的原因沒有特殊的要求,其產生的原因與一般民事責任產生的原因并無不同,都是責任人違反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而產生。而連帶責任產生的原因不僅要求責任人違反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還要求各責任人之間存在著法定的連帶關系。
2.責任的效力不同
在按份責任的效力中,只存在權利人與各責任人之間的效力,而且各責任人均只對自己應承擔的責任份額負責。在連帶責任中,不僅存在權利人與各責任人之間的效力,還存在各責任人內部的效力,各責任人均應向權利人承擔全部責任,而不管其承擔是否已超出各責任人內部確定的責任份額,找法提醒,在該責任人向權利人履行全部義務后,可以就超出其責任份額的部分向其他責任人行使追償權。
二、連帶責任和按份責任如何確定
連帶責任和按份責任的確定要遵循如下規則:
1.按份責任的確定如下:
(1)兩人以上承擔責任的,如果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2)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2.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三、連帶責任的法定情形
連帶責任的法定情形有下列幾種:
1.因保證而承擔的連帶責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聯營)中的連帶責任
3.因代理而承擔連帶責任
4.因共同侵權而承擔的連帶責任
5.因共同債務而承擔的連帶責任
6.因產品不合格造成損害,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的連帶責任
7.因出借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而承擔連帶責任。
8.企業法人分立后對原有債務的承擔以及開辦企業有過錯而產生的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