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的量刑標準是什么?_天天播報
2023-06-26 10:46:00 來源:法務網
一、大學生用肯德基優惠券漏洞詐騙獲刑
近日,上海有5名大學生因利用肯德基手機客戶端和微信客戶端之間數據不同步的漏洞獲利20多萬元。法院一審認為各被告人通過發起虛假交易,獲取退券退款的行為,是基于兩個客戶端之間數據不同步,使被害單位在錯誤的基礎上進行財產處分,進而造成財產損失,故各被告人的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最終,涉案5人因犯詐騙罪、傳授犯罪方法罪,被徐匯區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公私財物所有權。
2.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3.本罪在客觀方面應當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