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如何計算?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有什么作用?
2023-04-18 16:09:3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辦個失業證有什么用
辦個失業證的用處在于可以在有效期內按月領取救濟金,并憑失業證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后,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失業證?!妒I證》由市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印制。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條件
失業保險金領取需具備的條件如下:
1.已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滿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這主要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是勞動合同終止的;
(2)是用人單位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是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4)是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是勞動者本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如何計算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計算:
1.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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