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應攜帶的材料有哪些?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合照嗎?
2023-04-13 14:52:21 來源:法制法律網
辦理離婚要照片嗎?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照片。
離婚登記所需證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根據法律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虧譽液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辦理離婚登記需要自己攜帶照片或者現場拍攝。辦理協議離婚時應攜帶的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本人《結銷物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虛含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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