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損失賠償額是如何計算的?權利超過三年起訴的會怎么樣?
2023-04-11 13:44:32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幾年
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根據相關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且前述所稱的訴訟時效,應當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以及侵權人之日起計算。
二、專利侵權的訴訟時效起算規則
1.根據法律規定,權利超過三年起訴的,人民判決被告停止侵權,并支付起訴之日前推算二年內的侵權損害賠償數額,但這種判決應滿足兩個前提條件:
(1)起訴時侵權行為仍在繼續;
(2)起訴時專利權仍在有效期內。此規定的重要意義在于,明確了針對侵權行為的物權請求權(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返還原物、恢復原狀等)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2.授權前的發明技術使用費發明專利的一項特殊之處是,授權前的臨時保護。由于發明專利實行“提前公布、實質審查”,一項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這時其他單位或個人完全可以實施公開的發明技術,這種行為在授權之前不視為侵權。
根據《專利法》第13條規定,上述單位或個人應支付適當的費用,這就是
為此,《專利法》第62條第2款規定,專利權人于授權之日前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時效自專利授權之日起計算。
于是,這類訴訟的時效有兩個起算點:二是專利授權之日;二是專利權人得知或應當得知行為之日,以其中的晚者為實際起算點。
三、專利侵權損失怎么計算賠償額
1.以專利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作為損失賠償額;
2.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作為損失賠償額;
3.以不低于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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