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遺失武器裝備罪怎么處罰?倒賣武器裝備罪一般怎么判刑?-天天微速訊
2023-06-25 09:01:00 來源:法務在線
構成遺失武器裝備罪怎么處罰?
1、行為人構成遺失武器裝備罪的,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遺失武器裝備罪是指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條,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
依照本條的規定,犯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的,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主要是指出賣、轉讓重要武器裝備的,戰時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的,致使武器裝備流散社會造成嚴重后果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重要任務的,出賣、轉讓給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的,等等。
倒賣武器裝備罪一般怎么判刑?
1、觸犯本罪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非法出賣、轉讓了大量武器裝備或存在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應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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