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新動態:司法鑒定是否需要雙方當事人在場?
2023-06-12 09:59:14 來源:法制網
司法部司法鑒定有哪些規定要求
司法部司法鑒定的規定要求有:
1.提請司法鑒定主要采取書面形式,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頭方式申請鑒定,但司法人員應對其申請進行如實記載。司法鑒定申請書,應當寫明案由、鑒定對象、鑒定理由、鑒定要求、擬聘請的司法鑒定機構或鑒定人。
2.訴訟當事人申請司法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
3.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司法鑒定人應當依法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鑒定,并對自己作出的鑒定意見負責。
4.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司法鑒定活動應當依法接受監督。
5.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二、
能異地做司法鑒定嗎
能異地做司法鑒定的,當事人是可以異地司法鑒定的。鑒定機構可以獨立承接合法的委托者的司法鑒定申請,對委托者沒有地域的限制。即:只要是合法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國內任何地域的任何鑒定委托,但要經過公安部門的同意后在進行法醫和司法鑒定。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司法鑒定機構均獨立對外履行鑒定職責,形成的鑒定結論屬于法律上的證據,各個鑒定機構之間沒有級別區分。
三、
司法鑒定是否需要雙方當事人在場
司法鑒定需要是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場。有一方當事人當場即可。雙方當事人可以就司法鑒定事項協商,共同委托鑒定機構。找法網提醒您,協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委托指定相應的司法鑒定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