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以房抵債房屋是否是房屋買賣?被告可以將房屋抵債給原告嗎?
2023-04-24 09:05:13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以物抵債過戶手續
憑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就可以辦。都是要經過申請過戶、測繪、出證等程序、交稅、完稅基本上與二手房過戶程序一樣。只是是司法單方過戶,不用雙方一起辦理。經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同意,可以不經拍賣、變賣,直接將被執行人的財產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抵償債務,對剩余債務,被執行人應當繼續清償。
二、民法典以房抵債房屋是否是房屋買賣
房屋買賣要簽訂買賣合同,買受人要向賣方支付購房款,辦理房屋過戶登記,而以房屋抵償債務的,不是房屋買賣,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定義】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三、被告可以將房屋抵債給原告嗎
只要雙方協議達成一致是可以進行房屋抵債的。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條 【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因此,在進行債務糾紛中,只要雙方能達成一致在合法的情況下是可以的,一般來說這需要簽訂相應的合同或者協議,才能維護好彼此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