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拍賣法 >

醉駕從輕處罰有哪幾種情形 哪些人有交通事故訴訟被告資格?

2023-05-10 14:39:48 來源:找法網

醉駕從輕處罰有哪幾種情形 哪些人有交通事故訴訟被告資格?

1、沒有其他損害后果,認罪悔罪。

2、駕駛摩托車。

3、挪車。

3、夜深人靜、路上其他車輛很少。

4、親人突發疾病,沒有發生交通事故。

5、主動放棄。

6、尚未駛出。醉酒駕車在上述情況中可以視為情節輕微,可以從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駕是對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負責,也是對他人的人身安全不負責任的行為,需要做出一定的處罰, 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有一些特殊的情況可以從輕處罰,包括沒有其他的損害結果,并且認罪悔罪,駕駛摩托車,挪車,事件發生時車輛很少,親人突發疾病的情況等。

哪些人有交通事故訴訟被告資格?

1、肇事機動車駕駛員。

2、在道路上違法設置障礙物從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3、在道路上違章停車從而引發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

4、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一般由機動車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輛所有人(以下簡稱登記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登記所有人與實際使用人不一致的責任承擔,按以下具體情況處理。

5、掛靠機動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掛靠人與被掛靠人(包括單位或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機動車是否屬于掛靠關系的認定,應根據雙方的約定、機動車的投保人、養路費用的支付人、機動車的實際受益人、以被掛靠方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范圍等因素綜合判斷。

6、被掛靠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以外的部

分,向掛靠人追償。掛靠人與被掛靠人之間的責任,應根據雙方合同的約定、各自過錯的

大小等因素確定。

7、借用他人身份證取得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掛靠關系處理。

8、登記所有人與他人簽訂協議轉讓機動車的所有權,未到機動車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發生交通事故的,登記所有人與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9、汽車銷售公司以保留所.有權方式,由買方分期付款購買機動車,買受人占有后發生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即使尚未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亦應由買受人承擔賠償責任。

10、以融資租賃方式購買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11、借用、租用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損害的,車輛所有人與實際使用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借用人、承粗人將車輛轉借或轉租后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的,借用人、承祖人與車輛所有人、實際使用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車輛所有人按前款承擔責任后,可以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以外的部分,向實際使用人追償。

12、車輛所有人向實際使用人追償糾紛中,應區分以下幾種情況處理: (1)車輛所有人無過錯的,實際使用人承擔全部責任; (2)車輛所有人明知車輛存在安全隱患仍然出借、出租車輛,并因此造成交通事故的,或者明知借用人、承租人沒有機動車駕駛資格仍然出借、出租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3)車輛所有人已將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告知借用人、承粗人,借用人、承租人仍然借用、租用該車輛,并因此造成交通事故的,車輛所有人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3、借用、租用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借用人、承租人本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害的,借用人、租用人自行承擔責任。出借人、出租人明知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或者明知借用人、承租人沒有機動車駕駛資格仍然出借、出租,造成借用人、承租人本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害的,直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4、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機動車所有入不承擔賠償責任。

15、機動車在送修理、委托保管期間,承修人、保管人駕駛車輛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承修人、保管人直接承擔賠償責任。

16、機動車駕駛員執行職務或者從事雇傭活動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雇主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駕駛員從事雇傭活動時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交通事故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機動車駕駛員追償。

17、盜用、冒用他人身份證取得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盜用人、冒用人承擔賠償責任,銷售方有過錯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8、肇事機動車投保交強險的有關保險公司。

19、其他違法、違章行為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有關單位、車輛所有人和個人。

標簽: 醉駕從輕處罰有哪幾種情形 醉駕從輕處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什么是合同訂立的方式?合同訂立需要哪些基本內容?
企業上市基本條件應該是什么?企業上市流程是什么?
家庭共同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的區別是什么 婚后的共同財產離婚以后如何分?
債權債務訴訟時效的計算需要按哪幾種情況分別計算?
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怎么寫?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寫明哪些內容?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的內容是什么?訴訟費計算標準是怎么樣的呢?
合同仲裁適用范圍要遵循哪些原則?行政爭議不能仲裁嗎?
贈與合同可以采用什么形式 贈與合同的基本內容?
擔保人可以委托別人簽字嗎?擔保人可以追償其他擔保人嗎?
故意傷害罪的認定問題有哪些?故意傷害(致死)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區別的關鍵是什么?
知識糾紛
1 買公租房注意事項有哪些?公租房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2 要拿哪些資料才能報銷工傷?工傷復發還有賠償嗎?
3 什么是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應具備哪些條件?
4 高速超速20%以上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超速事故責任認定怎么劃分?
5 犯罪嫌疑人提供假口供的后果有哪些?提供假口供后可以提出來重做嗎?
6 超速駕駛證被吊銷后多久可以重新申請?限號是攝像頭拍還是交警抓?
7 瑕疵擔保責任的概念是什么?產品瑕疵擔保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8 票據保證人的時效抗辯權指的是什么?票據保證人的責任及性質是如何規定的?
公司法
沒有房產證明在哪里開流程有哪些 不辦房產證的后果是什么?
定金訴訟時效多長時間?民法典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么?
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范圍有哪些?夫妻一方轉移財產的后果是什么?
簽了事故認定書提車需不需要交押金呢?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會如何處理扣留的車輛?
拆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婚后拆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工傷保險繳費標準是什么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五條內容
飛機延誤不理賠的情形都有哪些?飛機延誤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原告在訴訟中陳述的事實被告承認的還舉證嗎?勞動爭議法律援助有用嗎?
減少涉稅犯罪的措施有哪些?涉稅犯罪指的是什么?
擔保人一般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有財產擔保的債權是什么?
合同法
什么是單方合同解除?什么是協議合同解除?

2023-05-10

領結婚證需要婚檢嗎?領結婚證需要準備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

2023-05-10

夫妻離婚孩子兩歲該歸哪方?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

2023-05-10

現在離婚手續費國家要多少錢 離婚的債務分配是怎樣的?

2023-05-10

連帶之債和按份之債區分意義在哪?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簡述有哪些?

2023-05-10

天津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怎樣?居住證辦理的流程有哪些?

2023-05-09

勞動糾紛
什么是單方合同解除?什么是協議合同解除?
領結婚證需要婚檢嗎?領結婚證需要準備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
夫妻離婚孩子兩歲該歸哪方?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
現在離婚手續費國家要多少錢 離婚的債務分配是怎樣的?
連帶之債和按份之債區分意義在哪?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簡述有哪些?
天津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怎樣?居住證辦理的流程有哪些?

法律解答網版權所有 2005-2022 備案號:京ICP備2022016840號-61  聯系郵箱:920 891 2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