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糾紛怎么解決?工程資料保存期限長期是多久?
2023-05-05 13:36:18 來源:法律解答網
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30年、10年三種,工程資料檔案保存期限中的長期,對應的是保存30年。《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30年、10年三種。電子政務項目檔案保管期限為30年的對應《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范》中的長期,保管期限為10年的對應短期。第十七條電子政務實施機構和相關參建單位應通過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對電子文件的形成、積累、收集、鑒定、歸檔進行全過程的管理,保證電子文件的真實、完整、有效和安全。電子文件定期歸檔,應將所采集的相關元數據一并保存。
二、建筑工程施工糾紛怎么解決
建筑施工糾紛屬于民事糾紛,民事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
1、和解和解是民事糾紛的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就已經發生的爭議進行協商、妥協與讓步并達成協議,自行(無第三方參與勸說)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
通常它不僅從形式上消除當事人之間的對抗,還從心理上消除對抗。
和解可以在民事糾紛的任何階段進行,無論是否已經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只要終審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決未作出,當事人均可自行和解。
和解也可與仲裁、訴訟程序相結合:
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提請仲裁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或調解書;
已提起訴訟的,可以請求法庭在和解協議基礎上制作調解書,或者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法院記錄在卷。
2、調解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應糾紛當事人的請求。
以法律、法規和政策或合同約定以及社會公德為依據,對糾紛雙方進行疏導、勸說,促使他們相互諒解,進行協商,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
在我國,調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司法調解、行業調解以及專業機構調解。
3、仲裁仲裁是當事人根據在糾紛發生前或糾紛發生后達成的協議,自愿將糾紛提交第三方(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糾紛各方都有義務執行該裁決的一種解決糾紛的方式。
4、訴訟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裁判、執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總和。
訴訟參與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等。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30年、10年三種。
電子政務項目檔案保管期限為30年的對應《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范》中的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