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保證人破產是否可以申報債權?申報破產債權的程序有哪些?
2023-04-18 10:52:41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沒有擔保的債權可以申報破產債權嗎
視情況而定。對企業享有合法、到期的債權,在債務人企業到期不能清償時,可以向債務人企業所在地法院對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債務人破產的,需要提交其與債務人之間存在到期債務關系的證據。
《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第八條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二、申請保證人破產是否可以申報債權
擔保人破產可以申報債權。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分為兩種,一種是連帶責任,另一種是補充責任。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人申報債權的理由與其他性質連帶債務人申報債權的理由是一致的。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擔保人,在主債務人還沒有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時,也可以申報債權,主要理由是,主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的理由是其不能完全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亦不足以成就,債權人可以選擇直接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保證人承擔債務,因此,允許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保證人就將來的求償權申報債權。
《企業破產法》第五十條: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
三、怎么申報破產債權
破產債權申報,是由破產企業的債權人對自己合法擁有的債權進行申報的一種程序。應該說,破產債權申報是一種比較專業、復雜的程序,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申報破產債權。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向誰申報
根據破產法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應當進入破產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企業破產申請的同時,會同時制定破產管理人。
根據破產法規定,無論是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清算程序還是和解程序,債權人都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而非向受理企業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申報債權。
(二)債權申報主體
債權申報主體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個人,債權人為法人的應當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以向管理人證明自身的主體資格,并向管理人說明代理人有權進行債權申報等事宜。
(三)申報期限
根據破產法規定,人民法院在通知或公告債權申報通知的時候,會相應指定債權申報期限,破產企業的債權人應當按照指定的債權申報期限進行債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