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婚姻法 > 離婚 >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民法典》規定的離婚條件有哪些?

2022-09-01 17:03:51 來源:法律快車

夫妻雙方一旦感情破裂就會想到解除婚姻關系,離婚也成了最好的選擇。但是離婚需要夫妻雙方自己協議離婚,一旦有一方不允許離婚,就會變得麻煩。這個時候有些夫妻會選擇分居,那么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最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的離婚條件有哪些?下面是法律快車小編的解答,請仔細閱讀。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通常是夫妻分居兩年,但并不僅此一個條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應判決離婚。

《民法典》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情形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最新《民法典》規定的離婚條件有哪些?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關于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意味著一對夫妻感情的失敗,雖然會對雙方造成一定的影響,但離婚也是一個正確的選擇,不然兩方僵持下去,也是傷害。新《民法典》對離婚的要求作出了更加詳細的解答,所以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這只會作為離婚時的一個判斷標準。

標簽: 夫妻分居多久自動離婚 離婚條件有哪些 我國民法典 離婚協議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對外國法院涉及中國公民的離婚判決如何才能在中國生效呢?快來了解吧
辦理涉外離婚境外授權委托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辦理境外離婚授權委托書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涉外離婚案件的證據如何認定呢?涉外離婚案件審理期間有什么規定呢?
夫妻雙方均為留學生要求在國內離婚的怎么辦呢?涉外離婚法院如何確定呢?
華僑辦理結婚登記時應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呢?與華僑辦理結婚證流程是什么呢?
涉外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標準是什么呢?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要考慮哪些因素呢?
解決涉外婚姻財產糾紛的一般原則是什么呢?如何處理涉外離婚撫養權問題呢?
涉外婚姻結婚登記程序都有哪些呢?涉外婚姻登記結婚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不能與外國人結婚嗎?哪些人能與外國人結婚呢?
涉外無效婚姻指的是哪些情況呢?怎樣處理涉外無效婚姻呢?
知識糾紛
1 商標犯罪行為都有哪些呢?假冒注冊商標案哪些情況下應予以追訴呢?
2 商標獨占性指的是什么呢?商標的有效期限是如何規定的呢?
3 馳名商標應具備哪些條件呢?我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4 商標注冊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呢?商標專用權都包含哪些呢?
5 文字商標審查標準是什么呢?圖形商標怎樣審查呢?
6 能委托一家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注冊商標嗎?著名商標的申請條件是什么呢?
7 品牌命名標準您都清楚嗎?品牌命名策略分享給大家吧
8 商標注冊申請補正要如何進行呢?申請商標程序都有哪些呢?
公司法
公司上市的條件有哪些?公司上市有哪些流程?
公司股東信息的查詢有哪些方式?股東的權利知情質詢權是什么?
為什么要進行公司清算?
企業改制都有哪些方式?
外資上市的條件 是什么?境外上市外資股特點有哪些?
全民所有制企業公司改制流程是怎樣的?
機關、事業單位工會會員會費繳納標準有多少?
公司名稱核準有哪些規定?新公司法簡化注冊登記流程的意義在哪?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定義?
公司改名的流程有哪些?公司改名的注意事項
合同法
合同協商解除與約定解除的區別體現在哪些方面呢?約定解除一般是單方解除嗎?

2023-03-31

約定解除權的行使規則有哪些呢?合同解除權都有哪些呢?

2023-03-31

合同解除損害賠償與合同終止損害賠償的適用要件有什么不同呢?

2023-03-31

合同解除的情況有哪些呢?合同解除的程序有哪三種呢?

2023-03-31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合同解除時如何避免風險呢?

2023-03-31

終止合同協議書的責任承擔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合同終止協議書模板分享給大家哦

2023-03-31

勞動糾紛
合同協商解除與約定解除的區別體現在哪些方面呢?約定解除一般是單方解除嗎?
約定解除權的行使規則有哪些呢?合同解除權都有哪些呢?
合同解除損害賠償與合同終止損害賠償的適用要件有什么不同呢?
合同解除的情況有哪些呢?合同解除的程序有哪三種呢?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合同解除時如何避免風險呢?
終止合同協議書的責任承擔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合同終止協議書模板分享給大家哦

法律解答網版權所有 20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