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應具備哪些條件呢?我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2023-03-29 16:23:12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馳名商標的認定需要哪些條件?
馳名商標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二是亨有較高聲譽。
《商標法》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的因素有:1、相關公眾對商標的知曉程度;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規定,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在認定馳名商標時,應當綜合考慮以上各項要素,但不以該商標必須滿足該以上規定的全部因素為前提。
二、馳名商標有什么保護措施?
我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主要表現在下面幾個方面:
1、對未在我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的保護
一些馳名商標雖未在中國注冊,但其真正擁有者是長期使用并為培養該商標聲譽付出努力的經營者,當馳名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或使用時,必然對該馳名商標及其擁有者的正當權益造成損害。因而有必要對商標注冊制作出例外規定,即根據具體情況商標權也可因其馳名而取得。《商標法》規定,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對已經注冊的商標,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示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2、放寬馳名商標注冊顯著性的要求
如果一個馳名商標原本缺乏顯著性,但由于長期廣泛使用而廣而周知,一般馳給予注冊,如“青島”啤酒、可口可樂,雖然反映了地理名稱和原料,但經過長期使用,已經具備識別性,也被予以注冊。
3、賦予了馳名商標廣泛的排他性權利,給予馳名商標廣泛的保護
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不僅僅局限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也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賦予了馳名商標比較廣泛的排他性權利,實現了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