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標準是什么呢?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要考慮哪些因素呢?
2023-03-28 14:47:0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涉外婚姻法規的法律適用,怎么適用涉外婚姻法規?
涉外結婚法規的法律適用,怎么適用涉外婚姻法規?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規定,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涉外婚姻與國內婚姻相比,情況比較復雜,這種婚姻的締結、恢復或解除,須為當事人雙方所在國的法律認可。
凡涉外婚姻當事人在我國國境內結婚或離婚的,都必須按照我國國法律的規定辦理。
二、涉外離婚孩子撫養費問題,怎么給?支付標準是什么?涉外孩子撫養糾紛怎么處理?
1.涉外離婚訴訟中孩子撫養關系的處理,怎么選擇法律適用,法院怎么處理?
中國法律規定,扶養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間的扶養、夫妻相互之間的扶養以及其他有扶養關系的人之間的扶養,應當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扶養人和被扶養人的國籍、住所以及供養被扶養人的財產所在地,均可視為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的關系。
如果涉外離婚夫妻雙方是在中國登記結婚的,關于孩子撫養費的問題一律適用中國法律。這就是說,涉外離婚孩子撫養費問題,怎么給?支付標準是什么?涉外孩子撫養糾紛怎么處理? 等等問題,都要按照中國法律來解決。
按照我國婚姻法有關規定的精神,從切實保護子女權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長出發,結合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處理。處理時,在2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親撫養;2-10周歲孩子考慮具體情況決定由誰撫養比較好;對有識別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隨父或隨母生活的意見。
2.涉外離婚孩子撫養費問題,支付標準是什么?
參照我國婚姻法等法律規定,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費應按照法律規定給付,雖然在個案中會有地區和經濟水平上的差異。
總的來說,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② 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這可以通過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③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三、涉外離婚孩子撫養費怎么給?涉外離婚孩子撫養糾紛怎么處理?
離婚孩子撫養費怎么給?通常,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通過法院訴訟離婚,在孩子撫養費這樣一方面,大概有兩種給付方式:
1.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2.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給付。
離婚孩子撫養費怎么給?主要還是以協商為主,如果協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擔全部撫養費的,如果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即使達成上述孩子撫養協議,如果過一段時間后,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除了離婚孩子撫養費怎么給之外,這里還涉及孩子的撫養費應給到什么時候的問題。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難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一旦出現孩子撫養費糾紛,比如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可以先和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比如父親/母親不在國內,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問題,這個要參照涉外訴訟的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