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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繼承訴訟時效是多久?繼承權糾紛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2023-03-07 10:40:47 來源:法律專家網

一、房屋繼承訴訟時效是多久

當繼承人發現自己的繼承權被他人侵犯的時候而想向法院提出訴訟,從法律規定上,這個期限是指發現被侵犯的那一天開始計算在內的三年,才能擁有向法院申請提出訴訟的權利,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保護繼承財產。

但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當繼承權開始實際執行的那一天開始后已經超過二十年的,不論有沒有存在質疑的,到應當按照已經開始的繼承權利的方式繼續執行,不能再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

如果在這三年內出現一些特殊情況,而導致了要訴訟的有效時間變成了無效的,要等這個特殊情況結束后,會重新計算這個可訴訟的時效,如果是訴訟中途被意外暫停的,這個訴訟期間也會被暫停計算,等到這個意外原因已經過后,有效時間會接著原來的有效時間計算,不會重新開始計算。

實際生活中,也可能出現訴訟時效延長的情況,這個情況是指訴訟時間過后,當事人有其他正當的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延長申請,法院也認為當事人的理由是正當合理的,可以適當地延長這個有效時效。

二、繼承權糾紛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間為兩年,自繼承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時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繼承權訴訟時效期限應當從繼承人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這就是說,繼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并且在知道自己權利被侵犯之日起兩年內必須行使,否則就將失去法律的保護。

但在出現法定事由時,2年訴訟時效可能被中止、中斷或延長。所謂訴訟時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實的發生(如發生戰爭、大規模自然災害、遺產管理人尚未確定等),訴訟時效暫停計算,從中止原因消滅之日起,時效期限連同中止前的期限繼續計算。但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須在訴訟時效期限的最后6月內容發生,如在之前發生的不發生訴訟時效的中止。

所謂訴訟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限內,發生了某種特定事由,致使已經進行的訴訟時效期限全歸于無效,該法定事由結束后,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最常見的訴訟時效中斷是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所謂訴訟時效延長,是指在訴訟時效屆滿后,繼承人因有正當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請求時,法院經審查認為確有正當理由的,可延長時效。

三、刑事犯罪訴訟時效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延伸補充:民事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我國民法規定了三種訴訟時效:

①普通訴訟時效。即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一般為2年。

②特別訴訟時效。即部分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它們包括: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③最長訴訟時效。即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標簽: 房屋繼承訴訟時效 刑事犯罪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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