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提前幾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請病假被開除有賠償嗎?
2023-06-08 11:18:36 來源:法律網
勞動者提前幾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請病假被開除有賠償嗎?
病假期間被辭退能賠。職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并且要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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