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勞動糾紛 > 勞動關系 >

勞動關系與勞務的聯系與區別是什么?事實勞動關系怎么解除?

2022-10-18 16:25:25 來源:稅法網

勞動關系與勞務的聯系與區別:

當勞務關系的平等主體是兩個,而且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時,它的情形與勞動關系很相近,從現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勞動力,另一方支付勞動報酬,因此兩者很容易混淆。還有一種派遣勞務人員或借用人員的情形,致使兩個單位之間的勞務關系與派出或借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緊密地交叉在一起。這是它們相聯系的一面。

在勞動關系調整工作中,時常遇到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并存的情況,弄清兩者的區別,對于做好勞動人事工作,正確適用法律、妥善處理各類糾紛,顯得特別重要。從整體上看,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的區別主要有五點:

1、主體不同

勞動關系的主體是確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然是勞動者。而勞務關系的主體是不確定的,可能是兩個平等主體,也可能是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可能是法人之間的關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間的關系,還可能是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的關系。

2、關系不同

勞動關系兩個主體之間不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也就是說,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雖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實際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用人單位是強者,勞動者是弱者。而與勞動關系相近的勞務關系兩個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或者說是經濟關系。即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彼此之間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而是一種相對于勞動關系當事人,主體地位更加平等的關系。

3、勞動主體的待遇不同

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4、適用的法律不同

勞動關系適用《勞動法》,而勞務關系則適用《合同法》。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勞動關系用勞動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是書面的。而勞務關系須用勞務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是口頭和其他形式。

事實勞動關系的解除:

1、用工雙方合意解除勞動關系。

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期滿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關系,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則不再履行。按照《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必要分清是誰的責任導致。

2、過失性辭退和非過失辭退導致勞動關系的解除。

過失性辭退即勞動者的行為違反《勞動法》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由用人單位予以辭退而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消滅。即《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情形;非過失性辭退是指非因職工原因由用人單位辭退職工而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26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即非過失性辭退情況):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損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時,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經濟性裁員和企業富余職工辭職導致勞動關系解除。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或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被裁員人員即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勞動法》第27條對此類勞動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確規定。企業富余人員辭職按國務院有關規定是允許的,同樣也導致勞動關系的解除。

4、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關系的解除。

《勞動法》第32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種情況:

(一)在試用期內;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5、勞動合同終止導致勞動關系的自然解除。

《勞動法》第23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終止,即“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標簽: 勞動關系與勞務的聯系與區別 事實勞動關系的解除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對外國法院涉及中國公民的離婚判決如何才能在中國生效呢?快來了解吧
辦理涉外離婚境外授權委托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辦理境外離婚授權委托書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涉外離婚案件的證據如何認定呢?涉外離婚案件審理期間有什么規定呢?
夫妻雙方均為留學生要求在國內離婚的怎么辦呢?涉外離婚法院如何確定呢?
華僑辦理結婚登記時應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呢?與華僑辦理結婚證流程是什么呢?
涉外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標準是什么呢?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要考慮哪些因素呢?
解決涉外婚姻財產糾紛的一般原則是什么呢?如何處理涉外離婚撫養權問題呢?
涉外婚姻結婚登記程序都有哪些呢?涉外婚姻登記結婚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不能與外國人結婚嗎?哪些人能與外國人結婚呢?
涉外無效婚姻指的是哪些情況呢?怎樣處理涉外無效婚姻呢?
知識糾紛
1 商標犯罪行為都有哪些呢?假冒注冊商標案哪些情況下應予以追訴呢?
2 商標獨占性指的是什么呢?商標的有效期限是如何規定的呢?
3 馳名商標應具備哪些條件呢?我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4 商標注冊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呢?商標專用權都包含哪些呢?
5 文字商標審查標準是什么呢?圖形商標怎樣審查呢?
6 能委托一家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注冊商標嗎?著名商標的申請條件是什么呢?
7 品牌命名標準您都清楚嗎?品牌命名策略分享給大家吧
8 商標注冊申請補正要如何進行呢?申請商標程序都有哪些呢?
公司法
公司上市的條件有哪些?公司上市有哪些流程?
公司股東信息的查詢有哪些方式?股東的權利知情質詢權是什么?
為什么要進行公司清算?
企業改制都有哪些方式?
外資上市的條件 是什么?境外上市外資股特點有哪些?
全民所有制企業公司改制流程是怎樣的?
機關、事業單位工會會員會費繳納標準有多少?
公司名稱核準有哪些規定?新公司法簡化注冊登記流程的意義在哪?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定義?
公司改名的流程有哪些?公司改名的注意事項
合同法
合同協商解除與約定解除的區別體現在哪些方面呢?約定解除一般是單方解除嗎?

2023-03-31

約定解除權的行使規則有哪些呢?合同解除權都有哪些呢?

2023-03-31

合同解除損害賠償與合同終止損害賠償的適用要件有什么不同呢?

2023-03-31

合同解除的情況有哪些呢?合同解除的程序有哪三種呢?

2023-03-31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合同解除時如何避免風險呢?

2023-03-31

終止合同協議書的責任承擔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合同終止協議書模板分享給大家哦

2023-03-31

勞動糾紛
合同協商解除與約定解除的區別體現在哪些方面呢?約定解除一般是單方解除嗎?
約定解除權的行使規則有哪些呢?合同解除權都有哪些呢?
合同解除損害賠償與合同終止損害賠償的適用要件有什么不同呢?
合同解除的情況有哪些呢?合同解除的程序有哪三種呢?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合同解除時如何避免風險呢?
終止合同協議書的責任承擔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合同終止協議書模板分享給大家哦

法律解答網版權所有 20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