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允諾的核心點是什么呢?單方允諾與單務合同的區別有哪些呢?
2023-03-23 13:42:03 來源:法制法律網
單方允諾是什么意思?
單方允諾是指表意人向相對人作出的為自己設定某種義務,使相對人取得某種權利的意思表示。單方允諾又被稱為"單獨行為"或"單務約束"。
單方允諾的核心在于,民事主體單方為自己設定義務,使對方獲得權利。根據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則,民事主體在不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可以任意處分自己的財產或權利,其處分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應當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民事主體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物質上或精神上的需要,為自己單方面設定義務,放棄對于他方當事人給付對價的請求。
單方允諾是表意人單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不需要任何人的任何表示,即發生法律效力。單方允諾是債的發生根據之一,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時,就產生債權債務關系,表意人即負有了其為自己所設定的義務。
單方允諾可以撤回嗎?
民事主體一旦作出允諾的意思表示,即應恪守信用,自覺受其約束,不允許隨意撤回允諾,如果因撤回允諾造成他人損害的,應負損害賠償的責任。
單方允諾與單務合同的區別
單務合同,是指僅有一方負擔給付義務的合同。在單務合同中,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并不互相享有權利和負擔義務,而主要由一方承擔義務,單務合同是與雙務合同相對應的合同分類。單務合同中一方當事人負擔義務與單方允諾中表意人為自己設定某種義務有相似之處,但二者更有區別:
1、單方允諾為單方法律行為,表意人單方作出意思表示行為就成立;而單務合同是雙方法律行為,須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2、單方允諾之債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時就對表意人有一定的約束力,相對人的意思表示對單方允諾之債的成立沒有任何法律意義;而單務合同在性質上是合同關系,要有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單務合同是不可能發生的。
3、單方允諾是德國法上的說法,英國人一般說單務合同。這主要是因為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對合同的理解不同。大陸法系法學家一般說合同是雙方當事人設立權利義務的合意,強調雙方的意思合致,所以認為單方允諾并不是合同,而是一種獨立于合同的產生債的民法法律行為。而英美法系法學家一般說合同是一個或一系列可予強制執行的允諾,強調的是當事人允諾的可強制性,所以單方做出的允諾如果有對價或者對方已經基于對允諾的信賴行事,也成立合同。懸賞廣告在德國被視為單方允諾,在英美法國家則被視為單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