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醫療事故 > 醫療事故認定 >

醫療事故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2022-11-16 11:21:50 來源:稅法網

醫療事故罪的認定標準:

(一)罪與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實踐中處理醫療事故案件時,關鍵在于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具體表現為區分以下界限。

1、醫療事故罪與醫療差錯的界限

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申,醫務人員雖有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的失職行為或技術過失,但未給就診人造成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后果的行為。醫療差錯,從產生的原因區分,可以分為醫療責任差錯和醫療技術差錯。其中,醫療責任差錯與醫療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現為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不負責任,違反規章制度或診療護理常規的行為。區別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診人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后果;后者則造成了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后果。對于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醫療差錯的,不能以醫療事故罪論處。

2、醫療事故罪與醫療意外的界限

醫療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體質特殊而發生難以預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與醫療事故罪都可能發生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后果,二者區別的關鍵在于主觀上有無過失。如果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損害,是因醫務人員責任心不強,違反規章制度或診療常規造成的,則構成醫療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醫務人員難以預料或難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屬于醫療意外,不能以犯罪論處。醫療意外與醫療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過失頗為相似,二者不但都發生了嚴重后果,而且對嚴重后果的發生都沒有預見。二者的區別在于,疏忽大意過失對嚴重后果的發生是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醫療意外是對嚴重后果的發生是難以預見而沒有預見。

3、醫療事故罪與醫療技術事故的界限

一般將醫療事故分為責任事故和技術事故兩類。醫療責任事故是指醫務人員因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等失職行為所致的事故。醫療技術事故是指醫務人員因技術過失所致的事故。區別關鍵在于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失職行為還是技術失誤。本法將醫療事故罪限定為責任事故,醫務人員因技術過失所致事故,不構成犯罪。

(二)醫療事故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于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二罪的相似之處在于:(1)兩罪在主觀方面均屬過失犯罪。(2)二罪在客觀上都造成了人員傷亡的后果。區別在于:(1)主體不同。前罪的主體是生產單位直接從事生產或指揮生產的人員;本罪的主體是醫務人員,二者業務性質不同。(2)客體不同。前罪侵犯的客體是工礦企業的生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危及的是不特定或多數人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本罪侵犯的主要客體是醫療機構的管理秩序。(3)過失行為發生的場合不同。前罪發生于生產作業中,而本罪發生于診療護理過程中。

(三)醫療事故罪與玩忽職守罪的界限

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它與醫療事故罪都表現為嚴重不負責任,都可能出現造成人員傷亡的嚴重后果。二罪的區別在于:(1)主體不同。前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本罪的主體則是醫務人員;(2)客體不同。前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而本罪侵害的主要客體是醫療機構的管理秩序;(3)過失的內容不同。前罪是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出現的過失,而本罪則是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出現的過失;(4)客觀表現不同。前罪表現為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本罪則表現為在診療護理工作中違反規章制度或診療操作常規;(5)危害后果不同。本罪的危害后果僅限于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受損,而前罪的后果既可以是人員傷亡,也可以是財產損失,還可以是惡劣的政治影響。

(四)醫療事故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的界限

它們在危害結果上基本相同。其區別在于:(1)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醫務人員,后二罪的主體則為一般主體。(2)主觀過失的性質不同。本罪的過失屬于業務過失,而后二罪的過失屬日常生活中的過失。(3)客觀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違反規章制度或診療護理操作常規,而后二罪分別表現為通過某種方式致人死亡或造成他人重傷。(4)客體不同。后二罪侵害的客體是人的生命健康權利,而本罪侵害的客體主要是醫療機構的管理秩序。

標簽: 醫療事故罪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對外國法院涉及中國公民的離婚判決如何才能在中國生效呢?快來了解吧
辦理涉外離婚境外授權委托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辦理境外離婚授權委托書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涉外離婚案件的證據如何認定呢?涉外離婚案件審理期間有什么規定呢?
夫妻雙方均為留學生要求在國內離婚的怎么辦呢?涉外離婚法院如何確定呢?
華僑辦理結婚登記時應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呢?與華僑辦理結婚證流程是什么呢?
涉外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標準是什么呢?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要考慮哪些因素呢?
解決涉外婚姻財產糾紛的一般原則是什么呢?如何處理涉外離婚撫養權問題呢?
涉外婚姻結婚登記程序都有哪些呢?涉外婚姻登記結婚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不能與外國人結婚嗎?哪些人能與外國人結婚呢?
涉外無效婚姻指的是哪些情況呢?怎樣處理涉外無效婚姻呢?
知識糾紛
1 商標犯罪行為都有哪些呢?假冒注冊商標案哪些情況下應予以追訴呢?
2 商標獨占性指的是什么呢?商標的有效期限是如何規定的呢?
3 馳名商標應具備哪些條件呢?我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4 商標注冊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呢?商標專用權都包含哪些呢?
5 文字商標審查標準是什么呢?圖形商標怎樣審查呢?
6 能委托一家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注冊商標嗎?著名商標的申請條件是什么呢?
7 品牌命名標準您都清楚嗎?品牌命名策略分享給大家吧
8 商標注冊申請補正要如何進行呢?申請商標程序都有哪些呢?
公司法
公司上市的條件有哪些?公司上市有哪些流程?
公司股東信息的查詢有哪些方式?股東的權利知情質詢權是什么?
為什么要進行公司清算?
企業改制都有哪些方式?
外資上市的條件 是什么?境外上市外資股特點有哪些?
全民所有制企業公司改制流程是怎樣的?
機關、事業單位工會會員會費繳納標準有多少?
公司名稱核準有哪些規定?新公司法簡化注冊登記流程的意義在哪?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定義?
公司改名的流程有哪些?公司改名的注意事項
合同法
合同協商解除與約定解除的區別體現在哪些方面呢?約定解除一般是單方解除嗎?

2023-03-31

約定解除權的行使規則有哪些呢?合同解除權都有哪些呢?

2023-03-31

合同解除損害賠償與合同終止損害賠償的適用要件有什么不同呢?

2023-03-31

合同解除的情況有哪些呢?合同解除的程序有哪三種呢?

2023-03-31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合同解除時如何避免風險呢?

2023-03-31

終止合同協議書的責任承擔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合同終止協議書模板分享給大家哦

2023-03-31

勞動糾紛
合同協商解除與約定解除的區別體現在哪些方面呢?約定解除一般是單方解除嗎?
約定解除權的行使規則有哪些呢?合同解除權都有哪些呢?
合同解除損害賠償與合同終止損害賠償的適用要件有什么不同呢?
合同解除的情況有哪些呢?合同解除的程序有哪三種呢?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合同解除時如何避免風險呢?
終止合同協議書的責任承擔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合同終止協議書模板分享給大家哦

法律解答網版權所有 20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