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糾紛一定要起訴嗎? 全球微動態
2022-12-27 15:26:41 來源:互聯網
提起拆遷糾紛一定要起訴嗎?大家在熟悉不過了,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拆遷糾紛一定要起訴嗎?嗎?快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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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糾紛一定要起訴嗎?
拆遷糾紛并不是一定要起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拆遷補償協議有異議的,房屋拆遷部門是行政機關,所以一般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因履行問題產生爭議的,提起民事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費要給多少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乘以宅基地面積 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現實生活當中目前發生拆遷糾紛一定要及時的通過合法的方式來解決,比如說首先雙方當事人協商再協商不成的情況之下,再通過向當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裁決的申請。當然了,對于行政裁決的決定不服的,這個時候也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所以解決方式是比較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