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速訊丨二手拆遷房會有債務糾紛嗎?
2022-12-27 16:33:21 來源:互聯網
最近這段時間總有小伙伴問小編二手拆遷房會有債務糾紛嗎?是什么,小編為此在網上搜尋了一些有關于二手拆遷房會有債務糾紛嗎?的知識送給大家,希望能解答各位小伙伴的疑惑。
一、二手拆遷房會有債務糾紛嗎?
二手拆遷房會有債務糾紛,一旦發生了糾紛,那么就應當通過合法的方式來解決。我國拆遷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通常是協商、行政裁決、起訴以及強制執行。
(資料圖)
在合同雙方簽訂了拆遷合同之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爭議或出現違規行為時,首先是拆遷方與被拆遷方進行協商解決,若是協商未果,則可以通過相關仲裁機關進行裁決,若是對裁決結果不服,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拆遷方勝訴則可強制執行。
拆遷房屋有權屬糾紛的,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在拆遷通告規定的期限內糾紛未解決的,由拆遷人提出拆遷補償方案,報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實施拆遷。拆遷人應當依法辦理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和拆遷貨幣補償金及住房改善費的提存公證。
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一)關于履行合同,限期拆遷糾紛
被拆遷人與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遷,拆遷人起訴要求被拆遷人拆遷的,受案后,拆遷人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因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門向拆遷人核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是一項具體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執行力。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期限內簽訂了合同,必須按期拆遷。行政訴訟法第44條規定“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這條規定體現了行政行為在行政程序執行中的高效率要求。
(二)關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訴的法律地位
房屋拆遷中,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補償安置達成了協議,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當理由而拒不騰遷,經房屋主管部門裁決限期拆遷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拆遷人應作為案件原告,而被拆遷人與承租人是共同被告。在處理上如租賃期限未滿的,則承租人對被拆遷房屋仍享受有使用權,拆遷人應該尋找周轉房予以安置過渡。被拆遷人要求產權調換的,該安置房屋的所有權人當然是被拆遷人。
承租人與被拆遷人之間的租賃關系仍應保持,但租賃合同因原房屋被拆遷也應作相應修改。如果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無條件遷讓,并承擔拒遷的法律責任。
如未定租賃期限的,應當確定承租人對該拆遷房屋的使用權,責令承租人與被拆遷人協約一定租賃期限。如協約不成,被拆遷人要求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的,法院一般應當準許。但承租人確無騰房條件的,在征得被拆遷人同意后可判令拆遷人對承擔人進行安置,由承租人根據承租房屋價格的實際情況,付給被拆遷人一定的經濟補償。
在當代的社會,二手房面臨拆遷等相關的糾紛,那么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處理,或者是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方式來處理。當然了,二手房本身就存在著債務方面的糾紛,那么首先是需要解決房屋的糾紛,然后才能夠進行拆遷,否則還是會引發很大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