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拆遷糾紛有什么規定? 世界熱議
2022-12-28 15:09:38 來源:互聯網
哈嘍小伙伴們 ,今天給大家科普一個小知識。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或多或少的都會接觸到發生了拆遷糾紛有什么規定?方面的一些說法,有的小伙伴還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關于發生了拆遷糾紛有什么規定?的相關內容。
(相關資料圖)
一、發生了拆遷糾紛有什么規定?
1、拆遷糾紛的法律規定是: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拆遷是為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的決定,需要對舊的建筑進行拆遷。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動遷糾紛應該怎么解決?
順利進行,當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租賃人經協商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當事人可向負責頒發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機關申請行政裁決。
當事人向裁決機關申請裁決時,必須在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拆遷期限或者延期期限內遞交申請書,并且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發生了拆遷糾紛之后,那么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是需要對此采取一定的處理措施的,比如說首先可以私底下協商解決,實在沒有辦法協商的,那么這個時候就可以到當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裁決的申請。對于行政裁決不服的這個時候,也可以提出行政復議或者是提出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