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房屋糾紛誰負責管轄
2022-12-29 11:12:45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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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拆遷房屋糾紛誰負責管轄?
(資料圖片)
征地拆遷房屋糾紛由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管轄,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
二、房屋拆遷糾紛怎么解決?
(一)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
(二)依法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強制拆遷。
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如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的裁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
征地拆遷補償政策雖然不是國家強行規定的,但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是完全不受法律約束。征地拆遷房屋糾紛誰負責管轄的這個問題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并且,征地主管部門本身就有義務提前公告發生拆遷糾紛以后的處理方式及處理期限。不過,合法的征地拆遷行為是強制性的,沒有正當理由必須配合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