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糾紛案件如何處理? 環球熱訊
2023-01-05 11:33:08 來源:互聯網
提起拆遷糾紛案件如何處理?大家在熟悉不過了,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拆遷糾紛案件如何處理?嗎?快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資料圖)
1、協商解決
協商解決是在拆遷糾紛中比較常見的一種解決方式,很多被征收人在遭遇糾紛的前期,都會選擇與征收方進行協商處理。這種解決方式的好處即是一旦達成協議,被征收人可以很快獲得補償。
但是在實踐中,很多被征收人想要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卻吃了閉門羹,大部分征收方和被征收人就補償問題很難達成一致意見,因此,協商解決這一方法在實踐中,收效甚微。并且,被征收人很有可能因為長期的拖延進而錯過訴訟時效期限,最終,得不償失。
2、行政復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簡單來講,安置補償方案關乎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被征收人對方案中的細節問題必須錙銖必較。在遇到此類糾紛時,被征收人可以依據上述規定,提出行政復議申請,通過行政復議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而且,行政復議的救濟更為全面、效率更高,能夠讓被征收人更高效便捷的解決問題。
3、行政訴訟
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拆遷糾紛中,被征收人最直接、有效、有力度的維權方式即是訴訟維權。行政訴訟中,有大量的被征收人通過訴訟途徑獲得了法院的支持,從而贏得了勝訴的結果。
無論是采取何種方式來處理拆遷糾紛,本質上的要求是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故只要是可以解決財產糾紛的,運用何種方式處理都是可以的,但是最好是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處理,因為協商的方式是最快速便捷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可以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