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答復違法拆遷糾紛?-全球今亮點
2023-01-07 16:21:01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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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如何答復違法拆遷糾紛?
1、對于違法拆遷引起的糾紛,法院一般會判處賠償義務人,向遭受了損失的被拆遷方支付賠償金。
(資料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采取暴力等方式違法拆遷的拆遷方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3、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差錯的評估報告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也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差錯的評估報告的,由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估價師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注冊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拖欠征收補償費用,需要向被拆遷方支付賠償金嗎?
1、拖欠征收補償費用,需要向被拆遷方支付賠償金。
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用的,責令改正,追回有關款項,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有關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2、政府拖欠征地補償款可以發起行政訴訟。
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切不可組織到政府部門鬧事干擾其正常的辦公秩序。在征地款核算上,各鄉鎮農經、財政部門應加強監管,使征地款盡快按專款專用的原則進行核算,實行專戶儲存,避免擠占挪用私分征地款現象的發生。
若是發現拆遷方實施的拆遷行為是違法的,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處理糾紛。只要提交的相關證據,證明拆遷行為確實違法,且此違法行為給自己造成了損失,那么被拆遷方,就可以向違法行為人提出希望獲得損害賠償金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