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時訊:家庭拆遷糾紛時效幾年?
2023-01-11 14:28:42 來源:互聯網
關 于家庭拆遷糾紛時效幾年?的知識大家了解嗎?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家庭拆遷糾紛時效幾年?的介紹,希望可以給到大家一些參考,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家庭拆遷糾紛時效幾年?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房屋拆遷糾紛訴訟時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房屋拆遷補償糾紛找誰解決?
1、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的。可以找行政主體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或本級人民政府,但有的只能是找上一級的主管部門進行復議;
2、提起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公民法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尋求司法幫助;
3、征地補償協調與裁決。是指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4、征地糾紛聽證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糾紛中擬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決定,制定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時,主管部門組織聽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
三、房屋拆遷起訴要注意什么
1、一旦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都應當經當事人申請,先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只有經行政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裁決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
2、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的內容是條例第13條規定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
3、任何一方當事人或者與行政裁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裁決不服的,都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根據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行政裁決的事實認定、行政程序、法律適用、有無超越職權和濫用職權等進行全面合法性審查。
家庭成員因為拆遷發生了糾紛,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找第三方出面進行調解的方式來化解矛盾,如果協商調解無效,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處理,一般拆遷糾紛訴訟的時效為三年,在此期間當事人可以拿著起訴狀和證據材料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