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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通!違建房屋拆除有補償嗎?

2023-01-16 13:23:22 來源:互聯網

關 于違建房屋拆除有補償嗎?的知識大家了解嗎?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違建房屋拆除有補償嗎?的介紹,希望可以給到大家一些參考,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違建房屋拆除有補償嗎?


【資料圖】

1、違建房屋拆除沒有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2、違建房是沒有經過所轄部門批準建造的房屋,它包括:

(1)未經審批就擅自建造的房屋;

(2)多處宅基地建房;

(3)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4)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建筑物;

(5)臨時建筑改建成永久性建筑;

(6)違反城鄉建設規劃。

二、發現違建房屋怎么舉報?

1、如發現有違章建筑,可向城市建設局下屬的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支隊舉報,或向當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規劃局舉報。

屬嚴重妨礙城市規劃的違章建筑,應限期拆除或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沒收。

對于違章搭建、違章建筑,依法必須限期改正、拆除或沒收的,不得僅用罰款代替。

2、違建房不會被拆除的情形

(1)若違法建筑對現有規劃實施的影響程度并不嚴重,可以采取補救措施改正,則無須拆除。

所謂嚴重影響規劃實施的情況,一般是指占用規劃道路紅線、規劃綠地或廣場、市場、車站等公用設施用地,或影響四鄰、消防、交通等情形。

這一做法的實質,是比例原則的運用,即以達到行政執法目的和目標為限,采取對相對人利益損害最小的方式進行拆違。

(2)雖然對現有規劃實施的影響程度嚴重,但卻不能拆除。

即拆除違法建設可能影響相鄰建筑安全、損害無過錯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或者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情形。

(3)因當地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原因導致無批建手續或翻建手續,但屬于村民唯一住宅的情形。

由于農村發展程度及行政管理、村莊規劃制定推行等方面的實際情況,宅基地房屋普遍存在手續不全甚至沒有手續的情況。

在較長時期里,這個問題不是農村村民單方能夠克服、解決的,主要過錯也不在農村村民,相反,這種管理現狀主要是地方行政機關造成的。

行政執法的最終目的是實現公共利益,保障社會的正常運行。如果將這類房屋進行拆除執法,一則有違比例原則,二則會令相對人及其家人流離失所,對其權益造成過度損害,三則會導致公共利益與多數個人利益的對立,以無謂地犧牲個人利益為代價實現形式上的公共利益,違背了行政執法追求的最終價值。

因此,這類情形一般主要考慮建設行為人家庭的居住安全利益,貫徹“以人為本”精神,不作為違法建筑拆除。

(4)村民在自己宅基地或自留地范圍內建設的附屬建筑,比如車庫、倉庫等。

這類簡單的附屬建筑物一般不會送上一級審核批準。而在有的地方,還會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確準予建設,村民可以結合庭院靈活布置主房與農機具和農作物儲藏間、加工間等附屬用房,在滿足健康生活的前提下,方便生產。

這類建筑物因為沒有建設在村域公共區域,很難對村莊規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也很少引發鄰里不合,不應作為違法建筑拆除。

(5)建設行為人因招商引資或行政允諾而建設的建筑物,也不宜簡單認定為違法建筑而采取行政強制措施,而應結合信賴利益保護原則,從維護政府公信力的角度允許采取補救措施合法化。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就實施房屋修建行為,或者雖然取得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是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房屋,就屬于違章建筑。此類房屋若是被拆遷,拆遷方就并不需要向被拆遷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金。

標簽: 違章建筑 公共利益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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