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糾紛起訴要多長時間?
2023-01-18 11:19:53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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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糾紛起訴要多長時間?
拆遷糾紛起訴可能需要三個月、也有可能需要四十五天、或者是六個月。
1、如果拆遷糾紛屬于民事糾紛,那么法院審理該糾紛可能會需要三個月、或者是六個月。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2、如果拆遷糾紛屬于民事糾紛,那么法院審理該糾紛可能會需要四十五天、或者是六個月。
《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第八十三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結。
二、拆遷賠償糾紛被法院審理后,法院沒有收到申請會自行再次審理嗎?
1、拆遷賠償糾紛被法院審理后,法院沒有收到申請也有可能會自行再次審理。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發現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書內容違法,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發現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書內容違法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2、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拆遷糾紛發生后若是選擇向法院起訴,那么需要在起訴之前就確定具體哪個法院具有處理拆遷糾紛的管轄權。這是由于若是向不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那么訴訟請求既有可能不會被法院受理。對于拆遷糾紛已經被法院受理了的情形,法院需要在限定的期限范圍內審結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