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最資訊丨拆遷糾紛多久可以開庭判決?
2023-01-19 15:23:56 來源:互聯網
(資料圖)
提起拆遷糾紛多久可以開庭判決?大家在熟悉不過了,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拆遷糾紛多久可以開庭判決?嗎?快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拆遷糾紛多久可以開庭判決?
拆遷刑事訴訟一般10日之后開庭。對于公訴一審簡易程序案件,應該在受理后二十日內審結,如果可能判處判處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到一個半月。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批準后可以適當延長。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一旦出現拆遷糾紛的一般需要采取哪些處理方式?
1、針對集體土地的征地糾紛,如果被征收人對征地方案有意見,應當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經過征地前的告知、聽證、征地公告發布及補償安置方案發布后公告期內及時提出意見,并要求舉行聽證,如果經過上述程序救濟之后,仍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如果裁決后仍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2、針對國有土地的征地糾紛,首先征地機關在征求公眾意見的時候,被征收人就應當針對有異議的部分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在征地機關作出征收決定發布公告期間,如果對征收決定有異議,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如果仍未能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發布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據征收補償方案向被征收人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針對上述補償決定,被征收人仍有權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雙方針對拆遷的問題出現了就問的,需要雙方向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進行處理,但如果協商也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就只能通過法律的渠道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了,通常來說,雙方可以收集相應的證據材料到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