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過程中遇到糾紛怎么辦-環球熱頭條
2023-01-30 14:29:36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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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拆遷過程中遇到糾紛怎么辦?
(資料圖)
(一)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可以向征地主管部門申請裁決。
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二)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征地拆遷過程中遇到糾紛行政裁決流程有哪些?
(一)向被申請人送達房屋拆遷裁決申請書副本及答辯通知書,并告知被申請人的權利;
(二)審核相關資料、程序的合法性;
(三)組織當事人調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當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應當采納。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做出損害申辯人合法權益的裁決。拆遷當事人拒絕調解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依法作出裁決。
(四)核實補償安置標準。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且未經房屋所在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家評估委員會進行鑒定,并以鑒定后的估價結果作為裁決依據。鑒定時間不計入裁決時限。
(五)經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出具裁決終結書;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作出書面裁決。部分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裁決時應當予以確認。書面裁決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拆遷過程中遇到糾紛后可選擇的解決方法非常多,一般拆遷之前征地主管部門都會出公告,其中都會明確告知被拆遷人在拆遷過程中遇到問題以后可以選擇的投訴和解決途徑。國家有關部門委托施工單位拆遷的,要對施工單位的拆遷行為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