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可在中國收養子女嗎?領養者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
2023-04-10 10:20:10 來源:法制法律網
我們都知道,領養是十分常見的,這對于一個孩子的成長來說,重新進入一個完整的家庭,是十分有益的。那么外國人領養中國孤兒的條件有哪些?
一、外國人領養中國孤兒的條件
外國人可在中國收養子女。領養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子女的能力;
(三)年滿三十周歲;
(四)有配偶者須夫妻共同收養,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孩,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五)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如果收養孤兒或殘疾兒童,則不受1、3、5條的限制。
二、外國人如何從兒童福利院領養兒童
長期在華居住或雖在本國居住但與我國有密切往來的外國官員、專家、友好人士和公民,婚后無子女,又無生育能力,并具有正當職業,無不良企圖,經我國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兒童福利院領養中國嬰幼兒。領養嬰幼兒只限一人。領養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經我國駐外大使館或領使館簽證,附上本人職業各經濟狀況的證明,辦妥本國入境證件,再報兒童福利院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批準后,才可以去兒童福利院領養。領養時須履行以下手續:
(一)詳細填寫領養嬰幼兒申請表
(二)由福利院派員共同帶領被領養的嬰幼兒去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三)去兒童福利院所在地的司法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
(四)結清所有費用。
三、外國人領養孩子需要的條件
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當符合中國有關收養法律的規定,并應當符合收養人所在國有關收養法的規定;因收養人所在國法律的規定與中國法律的規定不一致而產生的問題,由兩國政府有關部門協商處理。
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當通過所在國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養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收養組織)向中國政府委托的收養組織(以下簡稱中國收養組織)轉交收養申請并提交收養人的家庭情況報告和證明。
前款規定的收養人的收養申請、家庭情況報告和證明,是指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經其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或者領館認證的下列文件:
(一)跨國收養申請書;
(二)出生證明;
(三)婚姻狀況證明;
(四)職業、經濟收入和財產狀況證明;
(五)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六)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
(七)收養人所在國主管機關同意其跨國收養子女的證明;
(八)家庭情況報告,包括收養人的身份、收養的合格性和適當性、家庭狀況和病史、收養動機以及適合于照顧兒童的特點等。
在華工作或者學習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當提交前款規定的除身體健康檢查證明以外的文件,并應當提交在華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職業、經濟收入或者財產狀況證明,有無受過刑事處罰證明以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